家住福州的王先生來電咨詢,說前天晚上他停在樓下的車被撬了,小偷可能是偷車沒有成功,但卻把車門撬壞了,現在車子無法正常使用。案發后,王先生就馬上撥打了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和110。但是理賠人員到場仔細勘查后,卻告之車門和車鎖的損失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需自行承擔。王先生不解:自己花大錢買了盜搶險,這次車子是被盜賊撬的,為何得不到理賠呢
因為盜搶險全稱是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全車”是個很關鍵的概念,只有當全車發生盜搶和搶劫成立后,才能賠償盜搶損失,如果車輛沒有被盜走,只是車門等部件遭到了盜賊的破壞或者個別部件,比如輪胎等被盜走了,按盜搶險的條款,車輛零部件被盜搶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所以王先生即使投保了盜搶險,仍然無法得到保險公司理賠。
保險公司之所以把單個零件的丟失列為盜搶險的除外責任,也是為了規避該部分可能存在道德風險,當車上某個部件損壞后,如果車主謊稱被盜報案,由于盜搶的主體是滅失的,保險公司無法看到丟失的零件的損壞情況,保險公司將無法控制該部分的道德風險。
兩種方案挽救盜搶損失
針對上述兩起案例,保險建議,雖然現在的車主都為愛車投保了盜搶險,但很多車主對盜搶險的概念并不十分清楚,以為只要車輛被盜搶保險公司就應該賠付。這多半是因為車主對盜搶險條款認識模糊所導致的。
小趙和王先生遇到的情況較為普遍,保險向車主提供了兩種解決參考方案。首先,車主應把愛車停在飯店或者物業指定的停車場或收費停車場,這樣一旦損毀發生,車主可向飯店或物業提起民事賠償;第二,車主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咨詢附加險條款,根據個人風險需求,增投附加險,升級現有保險,將上述風險納入保障范圍,以能合理索賠。對于車主而言,對停車場的各項制度要嚴格遵守,必須自覺履行相關謹慎義務,比如隨身攜帶停車卡,鎖好車門,停車卡和鑰匙等不能隨意借與別人。不要以為車輛停在停車場就百事無憂了,如果自己對于車輛被盜存在過錯,就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