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書遺囑格式是如何的
1、自書遺囑格式如下: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我國法律規定,自書遺囑應當寫明立遺囑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單位等;立遺囑原因;對財產的處理安排;繼承人信息以及立遺囑人簽名及日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二、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4、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綜上所述,自書遺囑正確格式應當寫明被繼承人的基本信息,自書遺囑也可以不要見證人,只要是被繼承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且內容合法的都是有效的遺囑,其他如口頭或者是代書遺囑都是需要有見證人的,并且對于遺囑必須有個人落款及書寫時間。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