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協議怎樣才算有效
1、婚前協議有效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訂立協議時,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婚前協議有效的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簽訂婚前協議怎樣才算有效
簽訂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從以下幾點確定:
第一,雙方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二,簽訂協議時是夫妻真實意思表示;
第三,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四,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或者到律師事務所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