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全稱為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照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在發行時預先規定有三個基本轉換條件:轉換價格或轉換比率;轉換時發行的股票內容;請求轉換期間。
下面律師事務所小編就帶大家去了解一下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問題的研究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特點
具有債券、股票雙重性質。可轉換公司債券首先是一種公司債券,是固定收益證券,具有確定的債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提供了穩定利息收入和還本保證,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較充分的債權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為投資者提供了轉換成股票的權利,這種權利具有選擇權的含義,也就是投資者既可以行使轉換權,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轉換權,持有債券到期。也就是說,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了股票買入期權的特征,投資者通過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獲得股票上漲的收益。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股票期權的衍生,往往將其看作為期權類的二級金融衍生產品
可轉換公司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后,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屬于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后,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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