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出售是否需要征得對方同意
對共有房屋作處分的,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則是無權處分,合同可能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享有所有權,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該合同無效。該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無效,具有溯及力。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無效應由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確認,而不是由買賣雙方或一方決定。房屋買賣合同被宣告無效后,將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還。即由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
(2)買受人已經實際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相當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費,買受人對房屋進行了裝修的對于裝修價值部分可由出賣人適當給予補償。
(3)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按照雙方的過錯大小分清雙方責任,各自按照應當承擔的責任分擔損失。
(4)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5)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6)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則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享有所有權,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對共有房屋作處分的,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則是無權處分,合同可能無效,第三人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你有其他問題,可以向我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進行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