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在哪里
1、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兩者是一種性質,沒有區別。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有: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產生、變更辦法;
(八)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者蓋章。
二、分公司子公司的區別是什么
1、主體資格及財產責任的不同。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其一切的后果包括財產責任均完全由自己來承擔。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主體,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也沒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因此其經營后果應當歸屬于本公司,由此而產生的財產亦由本公司而承擔。
2、是否直接控制還是間接控制不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于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而子公司在法律上獨立于母公司,并擁有獨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因而在經營方面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靈活性。
3、財產關系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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