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統計制度在**保險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介紹了**保險統計制度的四點重要意義,例如:實施**保險統計制度有利于落實國務院關于**保險的一些指示精神等等下面是這四點意義的具體介紹。
**保險統計制度的重要意義:
一、實施**保險統計制度是落實國務院關于**保險有關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
國務院對**保險非常重視,多次要求加快**保險發展,服務“三農”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監會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動**保險業務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二、**保險統計制度是保險統計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現有統計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現行保險統計制度將直保業務分為企業財產保險、**保險、責任保險等14大類,按類別進行統計。這次制定的**保險統計制度,是對14類業務中的**保險統計指標進一步發展、完善、規范和明細化,從總體框架上并沒有對現行保險統計制度進行調整。“制度創新”是這套制度的靈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保險和涉農保險的界定,以及分類標準的規范統一;二是對**保險的地區險因統計;三是對反映**保險業務社會管理功能指標的統計。
三、**保險統計制度是反映農險經營情況,評價農險經營績效的“晴雨表”。
這項統計制度在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統計的基礎上,增加了對于**保險標的特征的統計和對風險種類及其引發損失的統計。通過統計數據,能夠全方位反映**保險經營情況,有利于建立**保險評價體系。
四、實施**保險統計制度是推進農險科學發展,以及對農險實施有效監管的重要基礎。
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一套規范、完整,能夠用于**保險定價和農業風險評測的數據體系。在**保險和農業風險分析中,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地區災因損失分析數據遠遠不夠。這次印發的統計制度是在繼承**保險統計制度經驗,立足于滿足未來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制定的,將來還要根據執行情況進行修訂。目的是建立一套能夠用于公司定價參考和保監會制定**保險政策、依法實施監管的數據體系。
五、**保險統計制度是相關部委溝通協調的重要的信息平臺。
**保險統計制度實施后,所采集的部分數據將交換給**保險的相關部門,作為國家制定**保險政策的決策依據。為此,在制度起草過程中,召開座談會,邀請相關部委有關人員,廣泛征求對**保險統計制度的意見。參會代表對**保險統計制度的建設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保險的統計范圍、統計分類及大部分統計指標解釋基本達成了共識,為保險業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