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應該找哪個部門
從廣義上來說,但凡拖欠工資是會影響到員工的正常生活的,特別是工資低微且沒有多少積蓄的人,那無疑是一場災難。所以這一涉及民生、涉及人的生存問題,是可以找任何行政機關的,特別是當地政府、找警察之類的,都是可以。那么最終又會是誰處理呢?最后還是會交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理,因為他們可是專門管這個事的。
一般而言,對于拖欠工資一事,主要是由民事法律調整的,必要的時候,才會動用到刑法,在刑法是有這一罪名的詳細規定的。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但需要涉及很多員工或者大額度的工資,還需要滿足一點,那就是在此之前已經有政府工作部門參與此事了,但是一直都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理。這就是刑法上對拖欠工資一事的詳細規定,以此借由國家權威逼迫老板支付工資。當然,這種情形是非常少見的。
常見的情形了,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舉報,那么很快就會得到處理。如果實在不行,可以直接申請啟動勞動糾紛解決途徑進行處理。如果在此之前,老板大膽地承認確有拖欠工資的事實,并且給予一定的承諾,最重要的是還出示了欠條。
那么事情就可以很簡單地處理了,直接去法院申請走督促程序就可以了。
【溫馨提示】并不是每種情況都是客觀一致的,一個同類型的答案能夠解決我們遇到的85%法律風險。但真正的解決方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復雜的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律師,僅需3~15分鐘獲得針對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