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社保卡和社發卡有何區別?
一)外觀上的區別:原有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專用卡(以下簡稱醫保卡),卡片正面為大樹背景圖案,印有持卡人身份證號碼,背面為持卡人姓名和醫保卡號碼。而社保卡的大小與二代身份證相當,正面以藍色或綠色為底色,印有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字樣。背面印有持卡人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有效期限等,除了持卡人的個人基本信息外,銀-聯標志、服務銀行的標志、服務銀行電話等信息也被印刷在社保卡上。社發卡是開發區特有的,背面有“開發區社會化發放專用”標識的綠色農行卡。
(二)功能上的區別:天津市的社會保障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種,原有的醫保卡只具備醫保功能。而社保卡具有憑證、記錄、查詢、金融等功能,不僅可以看病就醫,還可以辦理社會保險、勞動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及鑒定等各項勞動保障業務。
1、劃(計)入社保卡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構成情況:
(1)在職職工。按照《關于開發區基本醫療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津開發[2008]62號)及相關文件規定,自起,至31日止,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本人繳費基數的2%)全部劃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劃入比例為:職工不滿45周歲的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0.8%劃入;年滿45周歲的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1.2%劃入。
(2)退休職工。自起,至31日止,不滿70周歲的月劃入個人帳戶40元;年滿70周歲的月劃入個人帳戶50元;建國前老工人月劃入帳戶60元。
特別提示:按照文件規定從1日開始至每月向職工的社保卡內進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注資。參保職工憑社保卡在全市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醫時必須當場聯網結算。如果沒有社保卡,應須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或居住地所在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開發區勞動人事局(開發區檔案館七樓)辦理社保卡申領手續。待社保卡制作完成并且卡的相關信息由勞動部門上傳到市社保中心系統后,底前的注資額一并劃入。職工可持社保卡到銀行ATM機或打印清單查詢。
從開始,個人賬戶資金不再按月注入社保卡,改為記賬式管理。個人賬戶專項用于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住院(門診特殊病)、急診留觀、家庭病床和門(急)診就醫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的費用。
2、社發卡的用途及按月劃入項目構成。
(1)開發區自開始啟用社發卡,用于開發區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
(2)按照津開發[2008]62號文件規定,1日開發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全市制度統一并軌后,開發區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并通過社發卡發放。
補助范圍:30日前已在開發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1日之后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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