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不賠償會坐牢嗎
在通常情況下并無刑事方面的影響。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于未能就交通事故賠付問題進行妥善處理所作的判定,這一事宜歸類為民事矛盾,因此,相關當事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可用分期累加方式逐月償還賠償款項,逐步解決借款問題。
若有關當事人的確面臨無法償付賠償金的困境,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對其施以刑法處罰,當事人可以選擇等待經濟狀況好轉后再行賠償。
無論何時,只要受害方發現肇事者擁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便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車禍官司一般要打多久才能立案
在未來的三日內,我們將盡快確定開庭日期;關于管轄法院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由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至于審理期限方面,一審法院對于交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期限通常為六個月,而二審則為三個月。
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理期限,須經本院院長批準,方可延長六個月;若仍需延長,則需上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