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了勞動合同更容易辭工嗎
簽署勞動合同者可依法辭去職務。
辭退途徑包括:合同到期不再續約;自愿離任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并與雇主商定賠償事宜;符合法定條件可無條件辭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情況下勞動者可立即辭退:在試用期內;遭受雇主暴力或威脅強迫工作;雇主未按合同支付報酬或提供必要條件。
未繳納社保亦為合法辭退理由。
離職后應完成相關手續,原雇主須開具離職證明,以確認與其他單位無勞動關系,避免產生法律糾紛。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和企業職工一樣嗎
完整版的勞動合同通常會分為兩份,便于合同雙方互相確認,明確各自享有的權益與責任。
此類型合同為諾成性合同,只需各簽署方在其上簽字便可生效。
勞動合同必須明確以下幾個要點:雇主的公司名稱及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信息;勞動者的個人資料如姓名、住址以及身份證號等有效身份證明;勞動協議的具體執行時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