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條件
契合哪些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購置、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提取憑證
3、完整喪失勞動才能,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憑證
5、歸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憑證
6、被歸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證范圍并支付房租的;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分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辦理要點
1、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一切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置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一切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平安審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歸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注銷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自己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布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布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用最低生活保證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證證明;
11、完整或局部喪失勞動才能,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出具的勞動才能審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相關法規規則的其他情形和資料。
關于這些問題的資料,小編就整理到這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我國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們也期待可以幫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律師事務所獲取更多法律知識,也可以找律師進行專業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