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廁所產子,丟棄嬰兒怎么處罰
丟棄嬰兒構成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并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遺棄行為往往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同遺棄的犯罪行為作斗爭,有助于形成一個少有所養、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于保護婦女、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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