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哪些證件
通常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首先要注意的是有沒有人員傷亡,如果沒有的話,雙方就可以正常的對這個交通案件做出一個處理了,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必須要交警的協助。交警到達案件現場之后就可以對于雙方的責任事故進行一個劃分,然后憑借著這個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認定書,雙方可以進行各自的理賠或者是之后的各種賠償。
一、需要什么證件:
如果交警通知過幾天之后去交警隊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話,需要攜帶的是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保單。
1.駕駛證和本人身份證是用來證明該人的確是案件當中的當事人,并且是自己家是做車輛出現了交通事故,以及在駕駛的過程當中屬于有證駕駛,如果是無證駕駛的話,交警在責任事故認定當中還會有所考量。保單是自己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憑據,來證明自己是可以通過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但是這個保單,如果自己沒有上保險的話,不拿也是可以的。
2.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哪一講我國行政法律規定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也就是交警隊應當從現場進行調查的,十天之內來做好這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
3.一旦做好了這個交通事故等認定書之后,就可以通知肇事車輛或者是案件的當事人在十日之內來領取這個認定書,并且對于認定書進行一個初步的檢查,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可以領取這個認定書了,如果有問題的話還可以申請重新認定,或者是行政復議。
二、事故書的內容:
1.這個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意義是對于整個事故當中雙方的責任做出一個劃分,這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和后續一系列有關手續的依據,所以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中,應當寫明以下幾項內容。
2.比如說要簡單的重復一下關于案件發生的故事,以及關于道路事故發生原因的分析和相關的證據,或者是如果有外力導致該事故發生的話,該外力因素到底是什么,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等等,如果無證駕駛或者是未成年人開車的情況的話,也需要寫在這個認定書里面。
三、有異議應該怎么做:
當然,當事人也可以不認同交警出示的認定書,可以在認定書送達三天之內起向上一級的有關部門來申請復核,如果復核成功的話,那么以復核之后的結果為準,如果復核之后還是這個結果的話,那就不可以再申請復核了。
關于以上這些問題就是在交警隊處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過程當中需要注意什么樣的問題,在拿這個認定書的時候一定要帶上上文當中所提到的三個證件,以及對于責任事故認定書有一個初步的檢查,如果檢查不符合案件事實或者是自己不太認同的話,可以三天之內向上級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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