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隱私權的概念
1、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受他人侵擾、知悉、使用、披露和公開的權利。
2、它包括如下幾層含義:
第一,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隱私權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動而產生,法人作為組織體并沒有精神活動,故無隱私可言。法人對其經營活動的信息享有的權利可依商業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護。
第二,隱私的內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經公開,自然人不愿意公開、披露的信息都構成隱私的內容,自然人就此享有隱私權。因此,隱私在外延上涵蓋了陰私,后者僅指與男女兩性關系有關的生活秘密。
第三,侵害隱私權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擾自然人的生活安寧,探聽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隱私后,向他人披露、公開,或者未經許可進行使用。
二、隱私權的特征
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業法人的秘密(實際上即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不具有隱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本質屬性。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個人活動、個人信息和個人領域。
3、根據隱私權的特征,就目前國內外學者的通說,隱私權有以下四項權利:
(1)隱私隱瞞權。隱私隱瞞權是指權利主體對于自己的隱私進行隱瞞,不為人所知的權利。
(2)隱私利用權。隱私利用權是指自然人對于自己的隱私權積極利用,以滿足自己精神,物質等方面需要的權利。
(3)隱私維護權。隱私維護權是指隱私權主體對于自己的隱私權所享有是維護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時可以尋求公力與私力救濟。
(4)隱私支配權。隱私支配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隱私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支配。
三、隱私權的內容
1、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生活安寧權,也稱個人生活自由權。即權利主體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者不從事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的活動,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壞或者支配。
2、個人生活信息保密權。個人生活信息的內容相當廣泛,從家庭成員、親屬關系、交際關系、財產狀況,到個人的身高、體重、病史、婚戀史、身體缺陷、健康狀況、愛好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知悉、使用、披露或者公開個人生活信息。例如,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權利人的身體上隱秘的缺陷;不得占有、閱知權利人私生活信息的物質載體,如翻閱他人的日記本、存折等。
3、止他人未經許可竊聽或者查閱。
4、個人隱私使用權。權利主體有權依法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隱私,并有權決定使用隱私的方式,任何人或者組織不得非法干涉。例如,自然人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隱私寫作個人傳記,在傳記中披露鮮為人知的個人生活信息,以提高傳記的發行量。任何權利不得濫用,隱私權也不例外。自然人對自己隱私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例如,權利主體不得在公眾場合展示自己的身體上隱秘部位的缺陷;不得任意使用與第三人隱私或者名譽有關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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