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0天冷靜期過了多久會被取消?
30天冷靜期期滿后,一個月后會被取消。
離婚冷靜期結束后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但是必須在三十天以內。
如果超過了30天,那之前的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辦理離婚證,就需要重新申請離婚、度過離婚冷靜期。
因此,離婚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結束的30天內是有效的,超過了這30天,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冷靜期滿超過30日還可以怎樣離婚?
協議離婚有冷靜期的限制,因此訴訟離婚也是離婚的一個有效方式。
提起離婚訴訟時,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首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法定期限內答辯,法院開庭審理,最后作出判決。
2、起訴離婚,需要提交結婚證、身份證、夫妻共同財產證明以及你們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并書寫起訴狀一并提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起訴離婚有必要請律師嗎?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的法律知識或者閱讀了一些書籍,就自認為自己足可出庭應對,不必聘請律師。這其實是危險的嘗試,以自己的權利作賭注。
實際上,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決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個你不注意的細節可能就是案件的關鍵,而訴訟程序、舉證技術和決竅、詢問應答技巧、隨機應變能力等也非專業人士所能把握。為了更好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委托律師代理。
那么,應委托什么樣的律師呢?我的建議是:聘請有豐富實踐經驗、資深的婚姻專長專業律師將會更好地維護你的權益。
當然,如果事實清楚,對離婚、財產分割、共同債務、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等各方面,夫妻雙方都沒有爭議的話,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師代理。
一般婚姻家庭律師收費如下:
1、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財產)。
2、如果涉及財產,律師費可分為兩種情況:
a、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的律師費用。
b、交一定的前期律師辦案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根據以上內容可以了解到,30天冷靜期期滿后,一個月后會被取消。如果在離婚冷靜期過后的一個月內并沒有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在實際操作度上有細微差別,遇到法律問題,建議盡快找專業律師咨詢,律師事務所作為您身邊的法律服務平臺,凝聚全國各地27萬+高效率、服務評價好的專業律師團隊,直接在線咨詢我們,省時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