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責任保險和交強險的區別
1.約束力不同。
"三責險"非強制購買,屬商業性質保險;對于車主與保險商而言,更著重風險分攤與利益獲取。
是否參保由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反之,"交強險"為強制性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特征,旨在保障第三方利益。
凡行車者必強制投保,保險公司亦不可拒絕。
2.理賠原則差異。
"三責險"按過失責任定損,賠償方式依保險合同約定,無論人身或財產損失皆按合同執行,保險商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承擔賠償責任;而"交強險"則以無過失原則定損,保險商依據法律法規在責任限額內賠償,并非依照保險合同。
3.賠償范圍各異。
"三責險"設有諸多免責條款,如責任免除事項與免賠率等;而"交強險"除故意行為外,幾乎涵蓋所有交通事故,且無免賠率限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第三者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二、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是什么意思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不計免賠作為一種附加保險產品,廣泛應用于第三者責任保險領域(通常我們稱之為"三責險"),其主要功能是為了降低或者規避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所需要承擔的免賠額。
當被保險人或者其授權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的過程中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導致第三方受到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保險人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此時,保險公司將負責對該項經濟賠償進行全額理賠。
不計免賠險的核心價值在于,一旦保險事故發生,除了主險(也就是第三者責任險)所涵蓋的賠償范圍之外,不計免賠險還會覆蓋原本應該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額部分。
換句話說,只要投保了不計免賠險,被保險人就能夠享受到更加全面和完善的經濟保障,從而有效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