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的報廢年限是多久
1、營運車輛報廢年限如下: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
2、法律分析: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的年限是8-13年。營運車輛轉非營運車輛,關于報廢年限還是要按照營運車輛來算,跟開了多少公里沒有關系。
3、營轉非報廢時間是8年還是15年營轉非不是8年,也不是15年。
4、營運貨車報廢年限規定是怎樣的營運貨車報廢年限規定如下:(1)旅游客車報廢限10年;(2)營運非租客車報廢限10年;(3)輕貨、貨車報廢限10年;(4)微貨、19座租車報廢限8年。
5、法律主觀:相關法規規定,出租車的報廢年限為8年;租賃公司的營運車輛通常報廢期限為10年,個別車況較好的車輛可按規定適度延長,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5年。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且到期不能辦理延期。
6、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