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周期怎么算駕照6年10年20年嗎
駕駛證的有效期有6年、10年和長期。沒有20年這回事。駕駛證到期后的前3個月需要申請換證。駕照不及時換,就過期了。期滿后不能再駕駛機動車,否則屬于無證駕駛。如果駕駛證一年內到期,可以去車管所申請換證。但是到期一年到兩年后,需要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更換新的駕駛證。超過三年,駕照會被吊銷,需要重新辦理駕照。
駕照更換周期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領取的駕駛證是6年,6年內沒有記滿12分的記錄。有效期滿后,可以更換有效期為10年的駕駛證。如果10年內沒有每年記滿12分的記錄,可以更換長期駕駛證。但是,如果6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在6年期間被記滿12分,則在更換駕駛證時會重新核發6年駕駛證,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只能更換到6年內被記滿12分一次為止。
駕駛證的記分周期
第一次發駕照是12個月后,這是一個記分周期,也就是一年。比如第一次考駕照是2013年6月6日,那么這個駕照的記分周期將在2014年6月6日結束。如有記分,繳納罰款后自動恢復記分。不繳納罰款,不處理違法行為的,則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