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家屬一直叫我交錢,責任認定書沒出來千萬別墊付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如果因車主的違法行為造成對方受傷,即使受害方家屬不斷催款,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前,車主也可以不支付對方的醫(yī)療費用。雖然這讓人覺得人情淡漠,但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前,車主不賠付并不違法。
根據《道路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因搶救傷者需要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受傷害人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支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送達尸體處置通知書的同時,告知受害人親屬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墊付申請。
由上可知,交警可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支付搶救傷者的搶救費用,也可以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醫(yī)療費用,不需要車主支付。也可以在車主責任證明一出來就結算需要賠償的費用。
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出?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在十天內出具。根據《道路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第62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勘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在扣押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和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