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論書法》文言文翻譯如下:
我的弟弟幼安喜歡寫草書,拿著筆到別人家里的墻壁上亂寫亂畫,把人家的墻壁差不多都寫滿了,因此大家都稱他為“草圣”。他很想讓自己的名聲傳遍江西,所以來向我請教寫毛筆字的訣竅,但我平常寫字本來是沒有什么訣竅的。然而世間的萬事雖然紛繁錯雜,如同蚊子聚集起來又飛散開去,但我從來不讓他們橫亙在我的心中以亂了真氣,所以我寫字是不在乎筆墨的,碰到什么紙都可以寫,把紙寫完盡興就可以了,也不在乎是寫得好還是寫得壞,不在乎別人的品評與譏諷。就如同木人舞和著節(jié)拍,人們都驚嘆他的高超的技巧,結(jié)束后表演者和觀眾就又都一切如前。幼安你覺得我說得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