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萬海航運發布關于貨物瞞報/漏報/錯報的通知。
根據通知為確保船舶、貨物和其他第三方的安全提供安全的海上運輸環境保護廣大客戶的利益萬海航運再次強調所有客戶必須如實、正確地申報貨物任何關于貨物的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為承運人有權依據雙方訂立運輸合同時的約定向貨方收取違約金具體如下:
1、危險品箱必須提供真實的CLASS、UNNO、詳細品名以及危險品申報書和包裝證明書。如出現瞞報、漏報、貨實不符等情況一經查出甲方須支付違約金30000美元/箱及諸如箱損、滯留期的超期費、碼頭費用、各地海關相關處理費用等并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
2、若瞞報、漏報或錯報的貨物屬于非危險品甲方應給付違約金20000美元/箱并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
除以上違約金外萬海還將保留向責任方進行索賠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萬海航運再次提醒客戶按照法律法規如實申報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