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業正面臨著來自國際海事組織(IMO)和歐盟(EU)的新法規的增加。為了支持該行業,航運組織BIMCO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排放交易計劃(ETS)條款。
BIMCO的文件委員會通過了BIMCO船舶管理協議SHIPMAN的新的排放交易計劃津貼條款,以及三個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條款。這些條款旨在促進合作,并在新法規生效之際為各方提供清晰度和確定性,從而改變該行業的運營方式,以實現合規和減排。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們的行業將被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在未來,我們可以期待類似的排放計劃。BIMCO文件委員會主席尼古拉斯•費爾(Nicholas Fell)表示:“制定新的ETS條款是為了幫助各方滿足歐盟ETS的要求,以及我們未來可能面臨的任何適用的排放計劃。”
2024年1月1日起,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將擴大到包括停靠歐盟港口的5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無論其船旗國如何。在兩個歐盟港口之間航行的船舶,以及在歐盟與第三國之間航行的船舶,將被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
BIMCO的新ETS條款已被開發用于任何適用的排放計劃,包括但不限于EU ETS。這樣做是為了確保該條款可以與將來可能生效的其他計劃一起使用。
“SHIPMAN的ETS條款的目的是在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間分配成本和責任,從而促進對排放交易計劃的遵守。這包括排放數據的報告,以及在排放計劃下運營的船舶的排放配額的轉讓和上交,”BIMCO合同和支持總監Stinne Taiger Ivø說。
該條款已被納入即將修訂的SHIPMAN,并作為獨立條款與SHIPMAN 2009一起使用。
BIMCO跟單委員會還通過了三項適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條款,即適用于2023年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排放計劃運費條款、適用于2023年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排放計劃附加費條款和適用于2023年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排放計劃津貼轉移條款。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在航運業中引入了一個具有挑戰性的動態,并引起了船東和承租人之間的緊張關系。
“隨著行業為2024年1月做準備,一個關鍵的重點領域是談判租船協議中的語言。目標是建立成本和法律風險的公平分配,但這一過程并非沒有障礙,”全球律師事務所里德史密斯的運輸合伙人尼克奧斯汀告訴Splash。
奧斯汀解釋說,在船舶排放數據的共享、確定承租人應負責的排放量以及如何遵守該計劃的復雜性方面,可能會出現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