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gin)是用以證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是進口國 海關 計征稅率的依據。
我國出口商品所使用的產地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普通產地證。用以證明貨物的生產國別,進口國 海關 憑以核定應征收的稅率。在我國,普通產地證可由出口商自行簽發,或由 進出口 商品檢驗局簽發,或由中國 國際貿易 促進委員會簽發。實際業務中,應根據買賣合同或 信用證 的規定,提交相應的產地證。在繕制產地證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規則》及其他規定辦理。
普惠制產地證(GSP Certfficate of origin)。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羅斯及歐盟15國,以及部分東歐國家。凡是向給惠國出口受惠商品,均須提供普惠制產地證,才能被受 關稅 減免的優惠,所以不管來證是否要求提供這種產地證,我出口商均應主動提交。普惠制產地證的書面格式名稱為格式A(Form A)。但對新西蘭還須提供格式59A(Form 59A),對澳大利亞不用任何格式,只須在商業發票上加注有關聲明文句。在我國,普惠制產地證由 進出口 商品檢驗局簽發。
紡織品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對歐盟國家出口紡織品,需提交該產地證。該證是進口國 海關 控制配額的依據。在我國,該證由地方外經貿委(廳)頒發。GSP產地證是取得 關稅 優惠,而紡織品產地證是取得配額 ?證明。對歐盟出口有關產品時,需同時提交兩種產地證。
對美國出口的原產地聲明書。凡屬對美國出口的配額商品,如紡織品等,應由出口商填寫原產地聲明書。有三種格式(l)格式A:單一國家聲明書(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產地只有一個國家(2)格式B:多國家產地聲明書(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生產的;(3)格式C:非多種纖維紡織品聲明書,亦稱否定聲明書(Negative Declaration),凡紡織品的主要價值或主要重量屬于麻或絲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過17%,則可填用此格式,以說明該類商品為非配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