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管理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的規范性要求
1.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與進出口活動直接有關的企業、單位,所設置和編制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記錄和反映進出口業務的有關情況。
2.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的保管(1)會計資料的保管
與進出口活動直接有關的企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與進出口業務有關的海關統計原始資料的保管
經海關確認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以及與進出口業務直接有關的其他資料的保管期限按照海關稽查期限確定。
3.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的報送
與進出口活動直接有關的企業、單位應當按照海關的要求,報送有關進出口貨物的購買、儲存、加工、使用、損耗和庫存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