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具保放行貨物的權利,即在海關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期間,納稅義務人可以在依法向海關提供擔保后,先行提取貨物。
2.選擇估價方法的權利,即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有關資料后,可以提出申請,顛倒倒扣價格估價法和計算價格估價法的適用次序。
3.對海關如何確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知情權,即納稅義務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海關就如何確定其進出El貨物的完稅價格作出書面說明。
4.獲得救濟的權利,即對海關估價決定有權提出復議、訴訟。
1.要求具保放行貨物的權利,即在海關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期間,納稅義務人可以在依法向海關提供擔保后,先行提取貨物。
2.選擇估價方法的權利,即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有關資料后,可以提出申請,顛倒倒扣價格估價法和計算價格估價法的適用次序。
3.對海關如何確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知情權,即納稅義務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海關就如何確定其進出El貨物的完稅價格作出書面說明。
4.獲得救濟的權利,即對海關估價決定有權提出復議、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