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資租賃為例說明國際租賃貿易的一般做法:
委托租賃。用戶企業將已選定的租賃物品向租賃公司提示,井填寫租賃委托書。租賃委托書中應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狀況及經營指標。如有必要,應表明可以提供的擔保。
洽購標的物。由用戶企業或租賃公司或雙方聯合,與租賃標的物的制造廠或供應商磋商購買標的物的貿易條件。
簽訂租賃合同。當購買標的物的貿易條件已商定,租賃公司即出具租賃費估價單。雙方然后就租期、租金、租賃標的物的交接驗收、維修保養以及保險等條件達成一致,并簽署租賃合同。
簽訂購貨合同。租賃公司與制造商就事先談妥的貿易條件,正式簽訂購貨合同。
交貨驗收。制造商按合同規定直接向用戶企業交貨。我國企業以租賃方式引進設備,其手續等同于一般進口貿易。用戶企業驗收合格,以承租人身份向租賃公司出具驗收收據。
支付租金和履行合同義務。承租人應按合同規定定期支付租金,并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租賃公司亦應按合同規定,承擔保險和維修責任。在融資租賃中,一般由用戶自行維修。
期滿留購。融資租賃期滿后,通常標的物所有權即歸承租人所有。租賃合同也可規定由用戶支付一定數額的設備殘值后,才擁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