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類型怎么填寫?
選填范圍:“無品牌”、“境內自主品牌”、“境內收購品牌”、“境外品牌(貼牌生產)”、“境外品牌(其他)”五個項目。
(填寫數字序號,如"0.無品牌",即填寫"0")
0.“無品牌”,是指進出口商品或包裝上免除任何標志或牌名的情形。
1.“境內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內企業自主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
2.“境內收購品牌”,是指境內企業收購的原境外品牌。
3.“境外品牌(貼牌生產)”,是指境內企業代工貼牌生產中使用的境外品牌。
4.“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貼牌生產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
如何確認“品牌類型”?
如果不清楚,及時聯系公司資深領導確認。舉個例子,中外合資產品出口時“品牌類型”通常會有一方為品牌持有人,其將品牌作為投資的一部分,這里要注意是否存在品牌轉讓的情況,比如北京奔馳汽車,奔馳品牌持有人還是德國方面,那么就應當填報“境外品牌”。再比如,某外國知名品牌的中國分公司,就不能算作“境內自主品牌”,而是“境外品牌(其他)”。
服裝(或包裝盒)上有兩個品牌存在時“品牌類型”怎么填?
假設羅蒙服裝公司為日立電梯生產一匹印有日立品牌的工作服,這時在一件服裝上就會同時存在“羅蒙”和“日立”兩個品牌,在填報時應當按照服裝生產企業的品牌“羅蒙”填報。至于“日立”這個品牌僅關乎到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是否在海關總署已有知識產權備案都不重要。
是否影響到申報要素“品牌”的填報?
申報要素中的“品牌”屬于海關價格要素之一,主要是為了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和海關估價之用,而本次填報的項目“品牌類型”則是另外一個項目,與申報要素的“品牌”無關,不要填錯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