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由于不互相信任,而請兩家銀行做的擔保就叫做銀行信用證 。銀行信用證是銀行機構約束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一種算法。但對于在全球電子商務網站上做對 外貿 易的商家卻不需要使用到銀行 信用證 算法。然而銀行信用證是 國際貿易 活動中一般 外貿 企業常用的結算方式,同時信用證也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
銀行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一是銀行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銀行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保證書。
銀行信用證開立流程
1、申請開立銀行信用證前,一定要落實進口批準手續及外匯來源。
2、 開證銀行信用證時間的掌握應在賣方收到信用證后能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出運為原則。
3、開證銀行信用證要求證同一致,必須以對外簽訂的正本合同為依據。因銀行信用證是一個獨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貿易合同。
4、由于銀行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管貨物質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約束,所以為使貨物質量符合規定,可在開證時規定要求對方提供 商檢 證書,明確貨物的規格品質,指定商檢機構。
5、銀行信用證內容明白無誤,明確規定各種單據的出單人,規定各單據表述的內容。
6、合同規定的條款應轉化在相應的銀行信用證條件里,因為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只要單據表面與 信用證條款 相符合,開證行就必須按規定付款。如信用證申請書中含有某些條件而未列明應提交與之相應的單據,銀行將認為未列此條件,而不予理采。
7、明確信用證為可撤銷或不可撤銷信用證。
8、國外通知行由開證行指定。如果 進出口 商在訂立合同時,堅持指定通知行,可供開證行在選擇通知行時參考。
銀行信用證是國際貿易活動中常用的一種結算方式, 外貿企業在使用銀行信用證時需要注意開立信用證前一些事項,并且在銀行信用證業務中,單據的提交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注重銀行信用證結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