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審核的要點:
檢查規定的單證是否齊全包括所需單證的份數。檢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稱和類型是否符合要求。有些單證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認證。單證之間的貨物描述,數量,金額,重量,體積,運輸標志等是否一致。單證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類審核的要點:
1.匯票
匯票的付款人名稱、地址是否正確;匯票上金額的大、小寫必須一致;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證或合同(非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規定;檢查匯票金額是否超出信用證金額,如有信用證金額前有“大約”一詞可按10%的增減幅度掌握;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須符合信用證或合同(非信用證付款條件下)的規定;幣制名稱應信用證和發票上的相一致。出票條款是否正確如出票所根據的信用證或合同號碼是否正確。是否按需要進行了背書。匯票是否由出票人進行了簽字。匯票份數是否正確如“只此一張”或“匯票一式二份有第一匯票和第二匯票”
2.商業發票報關員考試報名
抬頭人必須符合信用證規定;簽發人必須是受益人;商品的描述必須完全符合信用證的要求;商品的數量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單價和價格條件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提交的正副本份數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要求;信用證要求表明和證明的內容不得遺漏。發票的金額不得超出信用證的金額,如數量、金額均有“大約”,可按10%的增減幅度掌握。
3.保險單據
保險單據必須由保險公司或其代理出具;投保加成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保險險別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并且無遺漏;保險單據的類型應與信用證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保險經紀人出具的暫保單銀行不予接受;保險單據的正副本份數應齊全,如保險單據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所有正本都必須提交;保險單據上的幣制應與信用證上的幣制相一致;包裝件數、嘜頭等必須與發票和其他單據相一致;運輸工具、起運地及目的地,都必須與信用證及其他單據相一致;如轉運,保險期限必須包括全程運輸;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保險單的簽發日期不得遲于運輸單據的簽發日期;除信用證另有規定,保險單據一般應作成可轉讓的形式,以受益人為投保人,由投保人背書。
4.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的類型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起運地、轉運地、目的地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裝運日期/出單日期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收貨人和被通知人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商品名稱可使用貨物的統稱。但不得與發票上貨物說明的寫法相抵觸;運費預付或運費到付須正確表明;正副本份數應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運輸單據上不應有不良批注;包裝件數須與其他單據相一致;嘜頭須與其他單據相一致;全套正本都須蓋妥承運人的印章及簽發日期章;應加背書的運輸單據,須加背書。
5.其他單據如裝箱單、重量單、產地證書、商檢證書等,均須先與信用證的條款進行核對,再與其他有關單據核對,求得單、證一致,單、單一致。
6.常見差錯
匯票大、小寫金額打錯;匯票的付款人名稱、地址打錯;發票的抬頭人打錯;有關單據如匯票/發票/保險單等的幣制名稱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證的規定;發票上的貨物描述不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多裝或短裝;有關單據的類型不符合信用證要求;單單之間商品名稱/數量/件數/嘜頭/毛凈重等不一致;應提交的單據提交不全或份數不足;未按信用證要求對有關單據如發票/產地證等進行認證;漏簽字或蓋章;匯票/運輸提單/保險單據上未按要求進行背書;逾期裝運;逾期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