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揚子江船業在新加坡交易所發布公告,提供了有關其三家全資子公司參與的仲裁程序的最新進展,其涉及仲裁索賠涉及10份造船合同,金額近9億美元。第一批仲裁聽證會定于今年11月舉行。
公告稱,2022年6月10日和9月26日,多家企業(統稱“申請人”)分別向倫敦一家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請,指控上述三家揚子江船業旗下的全資子公司違反了10份船舶建造合同。相關合同包括:2021年11月5日簽署的4艘船的合同以及2021年12月30日簽署的另外6艘船的合同。然而,申請人分別于2022年3月24日和2022年5月16日終止了這些合同,涉及船舶總價值約為9億美元。
仲裁申請主要圍繞被申請人涉嫌違約,申請人要求賠償總額約為8.35億美元,其中包括合同終止引發的預期利潤損失以及退還申請人已支付的部分款項。此前,申請人在上述合同中僅支付了332萬美元。
經過與法律顧問的協商以及對索賠的利弊進行評估,法律顧問在2022年表示前述索賠沒有法律依據,提出的索賠在仲裁程序中成功獲賠的可能性極低。因此,該索賠方認為,應敦促被揚子江船業全力應對這些索賠,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仲裁程序中捍衛自身權益。
該公司強調,根據法律顧問的最新建議,被索賠的子公司在仲裁中有很大勝算。此外,該公司的專家證據表明,對方的索賠金額計算存在錯誤,明顯被夸大。
第一輪仲裁聽證會定于2024年11月舉行,揚子江船業預計,索賠不會對今年12月31日前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