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了國際物流供應鏈的巨大波動,前所未有的運力短缺和高運價讓很多企業不堪重負,尤其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市場環境前所未有的惡劣,國際物流供應鏈管理薄弱的缺點暴露得淋漓盡致,卻不知道該如何改進。
系統性的供應鏈管理很難應用到中小企業,原因在于這些企業達不到供應鏈管理理論所論述的高度,實際上,對于有些中小企業來說,能夠實現供應鏈環節中的采購和物流就已經屬于成功了。
在實踐中,筆者認為,通過托管或者代管國際物流供應鏈的形式或許能緩解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局,同時也為國際物流企業從業人員提供一種新的業務模式。
中小企業面臨物流難題
一般而言,大型制造業或貿易企業會從自身商業需求出發,將其上升到供應鏈的高度,用戰略的眼光看待物流環節,因此,配置了專屬的人員或者團隊進行供應鏈管理,也愿意為了供應鏈穩定而支付高昂的價格。
由于大型企業貨量龐大,在與國際物流企業的談判中處于優勢地位,甚至要求物流企業配備專屬人員或者團隊為自己服務,達到合同物流的高度,并形成規模優勢。雖然專屬團隊和系統成本看似很高,但分攤到每票貨物上的成本卻很低,能保障物流企業有足夠的收入和利潤。因此,對物流企業來說,也愿意投入最強的人力物力去保證服務質量,從而實現雙贏。
不過,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特點是貨量小,物流要求相對簡單,用最低的成本滿足自身相對簡單的物流需求是核心。因此,很多小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往往是跟單、單證、銷售、采購于一體,由財務或企業負責人代管。
由于負責物流的人員不專業,導致企業沒有完整的物流規劃,從而產生重復勞動。不了解市場狀況,無法分辨出哪些是適合自己的物流企業,進而在日常操作中給出的指令和解決方案脫離實際,甚至出現各類違規行為,給企業帶來風險。
同時,中小企業的供應商狀況也不容樂觀。正規有實力的物流企業會因為單量少、操作復雜、利潤低、事故多、合作困難而不愿意接單,或者收取較高的費用,即便能找到正規的物流公司接單,也可能是對方并不擅長的業務。而不正規的物流企業則信口開河,胡亂操作,利用事故巧立名目騙取中小企業的費用。出了事故又仗著熟悉規則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導致中小企業面對紛繁復雜的物流市場無所適從,處于弱勢地位,不知道該信任誰,不知道費用是否合理,出了事情不知道如何解決。
有些中小企業片面追求節約成本,在認知范圍內讓幾個供應商互相殺價,之后將業務交給出價最低的供應商。這樣就逼迫供應商在服務上偷工減料,出現事故后也不肯投入任何成本去解決,最終造成的損失只能是中小企業自己承擔,很容易出現雙輸的局面。
這最終導致了有些中小企業經歷過事故后,視國際物流管理為畏途,甚至在國際貿易談判中主動選擇國外付款的運輸條款,將物流控制權拱手讓給國外。不僅讓自身在國際貿易中處于被動,還要被迫支付指定貨代的高昂本地費用。對于國內物流行業來說,也損失了業務機會,收入、利潤和就業最終轉移到國外。
托管/代管實操有效
那么,如何解決中小制造業和外貿企業面臨的物流困境?對于物流從業人員來說,能否開辟一個新的業務模式?
托管/代管模式或許是個不錯的模式。該模式中,由原正規國際物流企業的資深員工來代管中小企業的物流工作。在這種模式下,中小企業不需要雇傭任何專業物流人員,將代管人員作為本企業員工跟中小企業內部的生產、銷售、采購、供貨商和收貨人直接對接,全面負責企業的物流工作。從而實現專業的事由專業的人來做。
首先物流代管人員按照中小企業的業務運行邏輯和物流需求設計方案和流程,根據需要使用不同物流產品,從流程和制度上確保物流運轉的專業性和合理性。之后代管人員根據市場狀況選擇合適的物流企業。
這樣做的好處在于,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不用占用其他部門人力來負責不熟悉的物流事務,也不用專門建設物流團隊。既節約人力成本,又能有資深物流人員可以使用。
根據客戶的業務運行狀況和物流需求,首先在貨物啟運前就從供應商處拿到所有采購的產品清單,提前對產品進行稅號歸類,查詢監管條件,看是否有法檢產品,需要哪些清關文件,防止到港后文件不全而陷入無法清關的風險。
之后根據物流鏈路長的情況,確定需要國際貨代,本地報關行及其合作車隊和跨境倉庫三類供應商去完成整個物流工作。由于涉及國外提貨,所以國際貨代需要選擇在提貨地有直屬公司的,而非通過代理合作協議約束合作公司。
針對貨量不多的情況,最終選擇了規模不是很大,國際排名在10到20名之間的國際貨代,這樣既保證了操作能力和質量,同時這種規模的貨代也能提供空運、鐵路、倉儲多種物流產品,一旦客戶有相關需求,不必另外尋找新的供應商,還能根據優先級,有效地調動貨代公司內部資源,獲得優質服務。
未來發展前景良好
當然,這種模式也有相應的局限性,不過這不影響其發展前景。
首先,其局限性在于中小企業對物流代管的信任度難以建立,因為業界當前并沒有提供這種類型服務的公司,也沒有一個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中小企業可能是跟物流代管個人交易,屬于個人勞務行為,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其實,一些排名靠前的國際貨運物流公司會向海外貨主客戶提供在國內的倉儲中心服務,模式類似于物流業務代管。國外貨主客戶不需要在國內派駐員工,物流公司會在國內租賃倉庫并配備專門負責對接人員,國外貨主客戶一方面可通知國內供貨商將采購的貨物送進倉庫存儲,另一方面指令倉庫根據自身訂單從存儲的貨物中揀貨,向自己在全球各地的客戶發貨。比如供應商甲送進倉庫的500貨物可能有100件發往A國,50件發往B國,350件發往C國。國外貨主客戶只要將指令通過郵件發給負責對接的國際貨運物流公司人員即可實現遠程控制。
也就是說,國際物流公司提供給國外客戶的服務模式同樣可以應用于國內中小企業。
所以筆者認為,可以由部分大型國際物流公司或者行業協會來牽頭推出這類業務模式,這樣就會有足夠多的業務機會,同時可以給從業人員提供托底收入保障,如果客戶數量不足可以安排代管人員同時進行其他工作,以免除其法律風險。
對于國際物流貨運公司來說,該模式可以拓展自己的業務范圍,從更高的維度上掌控貨源。對行業協會來說,這種模式可以極大地提高中小企業的國際物流管理水平,減少事故和違規行為,減輕監管機構的負擔。同時可以讓中小企業奪回國際物流控制權,增加國內本行業的總體收入,推動產業發展。
目前,隨著中國企業在世界的擴張,自身的供應鏈物流配套必須要跟上業務拓展的腳步。整個國際物流行業,包括監管機構也在不斷地進行創新,近年推出了符合市場需要的9710、9810等針對出口電商的監管方式和鐵路等新產品。中小企業由于對物流行業不熟悉,往往很難理解并應用這些新型的監管方式,錯失政策紅利。如果使用物流代管,理解和應用就會變得很容易。
因此,筆者認為,這種類似于第四方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混合簡化版本的模式值得推廣,讓高大上的學術概念能夠落地實際使用,為需要的企業產生服務價值。